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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值税法来了
  • 鹏程财务
  • January 14, 2026

增值税法来了

2026年1月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》正式施行,标志着增值税制度全面迈入法治化阶段。新法在保持现行税制框架稳定基础上,对计税规则、征管要求等多方面优化调整,市场主体需重点关注以下事项,确保税务合规、降低税负风险。

首先,税率与征收率需精准适用。新法延续13%、9%、6%三档税率,核心变化在征收率:简易计税征收率统一为3%,原适用5%征收率的不动产租赁、劳务派遣等业务同步调整,小规模纳税人3%减按1%优惠政策延至2027年底,跨年度合同需重新核算定价与税务条款,避免税率适用错误。

其次,视同销售范围大幅缩减,减轻企业资金压力。新法仅保留3类视同应税交易,取消代销、跨县市货物移送、集团无偿资金拆借等高争议场景,仅需对自产/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、无偿转让货物及无形资产/不动产/金融商品三类情形计税,企业可简化核算,减少无现金流支撑的税款垫付。

再者,进项抵扣规则优化,需细化核算管理。新规明确贷款服务暂不抵扣,非直接消费类餐饮(如会议用餐)、工作餐等可抵扣进项税;混合用途且原值超500万的长期资产,可全额抵扣后按折旧摊销比例逐年调整不可抵扣部分,利好重资产企业。同时需单独核算优惠项目销售额,未单独核算不得享受免税优惠。

第四,小规模纳税人合规要求升级,警惕超标税负陡增。年销售额500万标准法定化,超标当期即按一般纳税人税率计税,稽查补税也需按对应税率补缴,而非原征收率,补税成本显著提升。月销10万/季销30万免税政策法定化,企业需精准管控销售额,避免拆分收入等违规操作。

第五,征管细节调整,把控纳税义务关键节点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收讫款项或开票日为准,先开票则当日计税;纳税人超标后一般纳税人生效日为超标当期1日,需及时办理登记;留抵税额可选择结转下期或申请退还,提升企业资金流动性。跨境业务需按“消费地+销售方属地”判定应税性,留存境外消费证据链,规避跨境涉税风险。

最后,税收优惠需合规适用,明确放弃优惠后果。法定免税项目调整,避孕药品用具移出免税清单,新增征收征用补偿等不征税项目;纳税人放弃优惠后36个月内不得再享受(小规模除外),需结合业务规划合理选择。

新法实施是税制优化的重要举措,企业需梳理合同条款、更新核算系统、强化内控流程,精准把握政策变化,既享受改革红利,又筑牢合规底线,降低税务风险。

咨询概要

2026年1月1日新增值税法施行,核心关注税率统一、视同销售缩减、进项抵扣优化及征管新规,合规把控税负与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