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残疾人保障金在职职工人数的计算
  • 鹏程王会计
  • July 24, 2026

残疾人保障金在职职工人数的计算

山东地区所有企业、机关、社团、民办非企业单位,安排残疾人比例达不到在职职工总数1.5%,就要缴纳残保金,由税务局统一征收、按年申报。

用人单位在职职工,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(含1年)劳动合同(服务协议)的人员。

1、正式员工、一年及以上合同临时工:全额计入年平均职工人数;

2、短期临时工、旺季、季节性用工:不能直接全额统计,必须按月折算后并入总人数;

折算人数=季节性用工人数×实际用工月份÷12

3、劳务派遣人员:全部算派遣公司人数,接收企业不计入残保金人数;仅派遣残疾人,双方可协议约定计入一方,不得重复计算;

4、退休返聘人员(已领养老金、签订劳务协议):不属于劳动关系,不计入人数;

5、在校实习生、纯劳务合作人员:不计入在职职工人数;

6、内退人员(未办理退休、仍保留劳动合同):正常计入人数。

咨询概要

残疾人保障金的征收